已知的,是受理的職責
勞動鎧甲人負責受理工作。
待在窗口的人,很容易被看成什麼都能決定的人。因為工作的一方能搭上話的,就是那個人。但是,接受諮詢的職責,和改變規則的職責,是同一回事嗎?
把傳達、選擇、決定分開來看
在學校,傳達既定行程的人,和改變行程的人,也不一定是同一個人。工作的受理也一樣:只是傳達規則,還是能當場判斷,還是能制定規則本身?把這些分開來看,就能追查是誰決定了什麼。
我在意這個區別,是因為遇到困難時能拜託誰,會因此不同。即使是親切的受理人員,也許也沒辦法幫你加薪。反過來說,也許有些事能靠那個人的判斷幫上忙。
困擾會傳到哪裡?
被拒絕的話,能問理由嗎?能找別人商量嗎?不只是有窗口,我也想知道遇到困難之後能去哪裡。
在窗口,什麼被決定了,什麼沒有被決定?在之後的故事裡,我想追追看那些回覆。